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13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高启华副市长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要求
2月21日,教育部等七部委、省政府召开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高启华副市长对我市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2004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市各级教育、纠风及有关部门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一些地区个别学校仍然存在乱收费现象,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市教育事业的良好声誉。各地、各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今年治理工作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三是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坚持实行收费听证制度,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努力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切实规范普通高中和高校收费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要切实完善各级政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由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能,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更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和完善收费听证制、巡查督导制、责任追究制、收费公示制、校务公开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约机制。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严格实行无教育乱收费承诺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勤俭办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
(市府办社会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