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华副市长对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26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高启华副市长对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4月15日下午,高启华副市长到江山市调研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当前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引起高度重视。一个地区如果发生某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不仅会危害当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也将严重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春夏之交历来是急性传染病的高发期,今年以来,我市一些地区已相继报告发生流脑、麻疹、风疹、副伤寒等急性传染病,同时,全市的血防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县(市、区)政府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衢州”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各级卫生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当好参谋。各级卫生疾控部门要认真承担起牵头部门的责任,认真负责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联络、沟通、报告和协调,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保持政令畅通和指挥系统的迅速有效。要会同有关新闻媒体广泛普及预防传染病的常识,增进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知识。要认真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社会公德,坚持依法、科学防治传染病。
三、有关部门要统一行动,协同作战。传染病防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免疫预防等防控措施;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建立交通检疫机制,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水利、农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灭钉螺行动;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公安部门要及时协助做好传染病疫点、疫区的隔离封锁,做好疫点、疫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当地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政府的部署,及时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
(市府办社会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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