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61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nbsp;二○○五年八月九日
雷长林副市长对老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在8月5日上午召开的衢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扩大)会议上,雷长林副市长在充分肯定近几年老龄委工作的同时,对下一步老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老龄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我市经济欠发达,但人口老龄化的水平却高于全省水平,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4%以上,而且仍呈不断加快的趋势,预计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左右。人口老龄化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社会供养负担加重,家庭功能弱化,各种养老、娱乐、保障设施滞后等等,而且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宝贵财富和重要群体,既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予以高度关注的弱势群体。对此,各县(市、区)和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有清醒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老龄工作作为实现“两大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来抓。最近,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两大目标”,农村是基础,农村工作不抓上去,“两大目标”就要落空。老龄工作也一样,占总人口14%的老龄人口的问题不解决好,就难以体现统筹发展,“两大目标”也难以实现。
二、老龄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我们必须看到,衢州是欠发达地区,我国也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老年人的问题只能从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障、权益保障入手,解决他们基本的养老条件、生存条件、医疗条件,如吃、住、穿、基本的就医等,而不可能什么都包下来。特别是农村老龄工作,我们要承认差距,城市和农村就是有差别的,必须有区别地指导,而不是城市搞老年活动中心,农村也不讲条件到处搞老年活动中心,实际上农村有山、有田、有地,家有子女,活动的空间和内容也很丰富;城市搞公园,农村不一定也搞公园,农村房前屋后其实就是小公园,有的条件也不比城里差。这和我们当前大力推进的城乡一体化在道理上是相同的,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必须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才能逐步缩小差距。因此,开展老龄工作必须实行有差别的发展策略,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区别对待,各老龄办要正确引导,在“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中就要体现这一精神,既要做锦上添花的事,更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因为雪中送炭更得人心。
三、抓重点、抓难点,努力争取关键环节的突破
一是要抓生活保障。保障问题是老年人最基本的需求,各老龄办对此要有深刻认识,抓保障就是抓老龄工作,要主动参与到各项保障工作中去,积极呼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各成员单位要予以大力支持,农村五项救助制度建设要向老年人倾斜,特别是五保集中供养、失土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要作为重中之重。二是要抓政策落实。政策是治本的,带有长期性、稳定性,一项好的政策出台,比为老年人办一、二件实事重要得多。如江山市今年开始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家庭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妇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并发到亡故为止,而且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承担70%的资金,这切实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的后顾之忧。各级老龄委要主动介入,积极参与一些重大政策的制订,千方百计争取政策,用足政策。在各种老年人必需的活动、娱乐、休闲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可通过制订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发展。三是要抓权益保护。要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厌其烦;要抓一批老年人维权的正反面典型,以案释法,警示后人。四是要抓引导教育。要高度重视老年人队伍的思想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法轮功、宗教势力、邪恶势力向老年群体的渗透,努力使老年人队伍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四、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争取每年都为老年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各级各部门都要伸出关爱之手,千方百计、尽力而为、尽心尽责,每届每年都要为老年人办一些实事。人人都会老,今天我们为老年人办实事,明天人家为我们办实事,这是规律。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来为老年人办实事,要广开门路、广泛发动,动员企业家、慈善家包括中央、省部属的企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对为老龄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鼓励、表扬和宣传。同时,要推出一批有效益、有前景的老年人项目,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以改革的思路、市场的机制、优惠的政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的大发展。
(市府办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