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政务信息版
第62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八月十五日
本期要目
●我市四大商业银行在开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国务院调整出口退税机制后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多增1.5个百分点
●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控制债务规模
●开化县“绿剑三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我市“四个抓”巩固行政许可清理成果
●柯城实行农村消费维权代言人制度成效明显
●柯城区四项措施对15万盏路灯进行“节电蓄能”
●衢江区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服务月活动
●衢江区加快培育六大制造业基地
●江山市全面完成省级储备粮订单收购任务
●江山市农村客运车辆全部配备治安信息员确保客运安全
●龙游县 “五个化”全面开展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龙游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教育多元筹资机制
●开化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开化建立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常山县实施“两大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成效显著
●常山县五项举措加快旅游发展
▲我市四大商业银行在开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8月8日,张波副市长组织我市人行、四大商业银行到开化调研,开展了四项专题活动,促进了银行与政府、企业的信息沟通和对接。一是召开了开化县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了解今年开化县金融工作情况和当前县支行审批权限问题,要求县金融机构要振奋精神,积极作为,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二是召开信贷信息发布会,组织市工行、中行、建行信贷业务骨干为该县110家工业、房地产、流通、外贸、国有企业宣讲信贷知识、各行的信贷政策和条件,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沟通;三是召开了银企座谈会,组织市级四大商业银行行长与该县经济主管部门、19家企业进行信息对接,倾听企业呼声,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的问题,增进了解。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开化县政府提供的成长型企业名单,由人行带队,逐家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并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每家银行3季度前完成与500家企业直接对接,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举行金融工作座谈会,市级金融机构负责人和开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增强信心,明确合作的方向和重点。
(开化县府办、市府办流通处)
▲国务院调整出口退税机制后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多增1.5个百分点 最近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前提下完善现有出口退税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二是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三是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进一步调整后的出口退税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市的财政支出的压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出口。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5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06%,出口退税地方25%部分共完成3429万元,比去年同期多退1776万元。若剔除出口退税多退因素,按可比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7.56%。
(市财政地税局)
▲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控制债务规模 一是实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改变以往政府债务多头管理的现状,实行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单位直接举债或提供担保的,都必须向财政部门申报,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政府审批。二是大力清收政府债权。以企业单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尚未归还的财政周转金为主要清收方向,强化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对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采取司法途径予以清收;调整财政周转金的收贷方式,对拖欠企业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对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产,进行直接变现,对生产性资产则通过返租、合作经营等方式获取现金,收回贷款。收回的资金除原有专门用途的外,专项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三是防止市场主体经营风险转嫁到地方政府。规范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禁止行政机关为任何经济主体借贷活动提供担保,违反规定擅自为经济主体提供担保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行政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增强乡镇财政的债务风险防范能力。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对乡镇实行“两保一挂”或“两保两挂”财政政策,将各乡镇当年收支总体平衡和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奖及补助等挂钩。同时,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乡镇缩减债务额。
(市财政地税局)
▲开化县“绿剑三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该县从6月份开始,全面部署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代号“绿剑三号”)专项行动。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乡镇共排查重点村66个,排查重点对象190人,开展集中行动118次,出动人员1238人次,道路巡查131次,清理重点村43个。整个行动期间,开化县森林公安分局共收到涉林信件和举报电话33件,立案查处森林案件5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9名,其中森林刑事案件9起,逮捕以及取保候审嫌疑犯14名,18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查处违章收购木材经营加工企业22家,共处理林业行政案件164起,处理人员300人,没收木材218.8立方米,罚款84200元。
(市林业局)
▲我市“四个抓”巩固行政许可清理成果 在去年开展行政许可“四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了清理成果:一是抓许可项目的再规范。在公布第一批保留的334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去年底又公布了第二批共11项许可项目,今年又调整了个别项目,目前市本级实际执行344项行政许可。对已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的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来实施。此外,还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作了清理,目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非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部分为民办事项目)共50项,其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和收费情况等均已在各办事窗口及“中心”网页上公布;二是抓许可主体的再规范。对无法律法规授权而以事业单位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及行政机关委托非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一律予以纠正。同时,鉴于部分单位职能调整,对原由市经委、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实施的部分行政许可,就其实施主体相应予以调整,增加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路管理处、盐务局等3个许可实施主体。目前市本级共有57个实施主体;三是抓许可收费的再规范。在去年取消75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后,今年3月,我市又取消了32项收费项目。同时对上级已明令取消的许可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收费;四是抓许可规定的再规范。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不违法规定行政许可,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作相应调整。
(市法制办)
▲柯城实行农村消费维权代言人制度成效明显 该区在各乡镇村统一制作收费公示栏的基础上,实行农村消费维权代言人制度。目前该区已在297个行政村、28个社区聘请了近400余名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担任农村消费维权代言人。维权代言人每2个月将各村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上报区农办。截至今年1-7月,维权代言人共接受群众消费投诉120余件,向区农办反馈情况69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1件,累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8余万元。
(柯城区府办)
▲柯城区四项措施对15万盏路灯进行“节电蓄能” 一是对城区的路灯实行“半夜灯”。即零点后,在保证照明的情况下关闭部分路灯光源。二是零点后调低路灯电压。通过相应的控制手段,把路灯电压降低到标准电压以下,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三是对居民住宅的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将原来36个社区80瓦的汞灯换成40瓦的高光效“超级钠灯”,使照明亮度提高15%、用电量节约50%。四是逐步改造农村路灯。改用太阳能路灯,通过太阳能源转化实现路灯夜间照明。
(柯城区府办)
▲衢江区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服务月活动 该区8月份在全区开展投资环境服务月活动,一是区直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我为优化投资环境做什么”大讨论,并提出优化投资环境的整改意见、政策措施、建议意见。二是举行夏王纸业项目开工仪式,鼓劲造势,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开展区领导深入重点联系企业上门走访活动,听取企业意见及建议,边调查、边服务、边解决问题。四是适时召开服务监督人员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工作交办会、汇报交流会等四个会议,通过会议征求各方对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收集到问题和意见进行交办,明确责任部门、办理要求、办结时限。五是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重点建立健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联席协调会议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涉企处罚报告制度、涉企处罚备案制度、服务项目公示制度、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制度、投资环境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 形成优化投资环境有制度、有考核、有监督的长效机制。
(衢江区府办)
▲衢江区加快培育六大制造业基地 一是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基地。以豪龙为龙头,推进一批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力争在2010年建成日产5万吨,年产1500万吨水泥熟料能力,构建浙西地区新型干法水泥制造基地。二是高档特种纸基地。以仙鹤、夏王为重点,打造特种纸生产基地。三是钙产品深加工基地。以研究开发高档精细的食品和药用碳酸钙产品为突破点努力建成全省重要的钙产品深加工基地。四是机械制造基地。以海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逐步形成全国电力紧固件生产基地。五是竹制品加工基地。以竹炭和竹胶板为重点,形成以项目为主体,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出口贸易于一体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国家大型竹炭加工基地。六是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以食品加工为主攻方向,打响“生态食品”、“绿色食品”的产业品牌,努力建成浙西规模最大的绿色农产品加工销售基地。
(衢江区府办)
▲江山市全面完成省级储备粮订单收购任务 该市今年早稻种植面积17.8万亩,早稻平均亩产近400公斤,预计总产量可达7万吨,比上年增19%。为做好储备粮收购工作,该市落实收购资金4000万元,设置固定收粮点21个、临时收粮点143个、流动收粮点16个,安排专门收购人员300多人,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收购,并为农民售粮提供优质服务。据统计,到8月11日止,全市已收购订单内粮食13500吨,全面完成省级储备粮收购任务,粮食订单履约率达100%;收购订单外粮食1000多吨,夏粮入库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
(江山市府办)
▲江山市农村客运车辆全部配备治安信息员确保客运安全 针对农村客运车辆诈骗、两抢犯罪多发,以及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现象严重的情况,为确保旅客旅途安全,江山市从7月1日开始,在全市农村客运车辆上配备治安信息员。治安信息员由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兼任,由公安机关统一聘任并进行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佩证上岗。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车辆安全知识、应对偷窃、诈骗、两抢犯罪的基本能力和现场纠纷调解处理能力等。同时,出台治安信息员奖励办法,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提供直接帮助的,或有效保护旅客人生、财产安全的治安信息员给予奖励。设立治安信息员以来,已为公安机关提供治安信息100多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调解旅客纠纷36起。
(江山市府办)
▲龙游县 “五个化”全面开展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一是领导力量最强化。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县、乡(镇)两级农村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构筑完善的整治网络,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农村村民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一户多宅等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调查摸底深入化。培训优秀干部,深入一线调查摸底,掌握乡镇违法建筑情况,如实登记造册。三是政策制订合理化。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科学制订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出台农村违法建筑处理意见。四是宣传手法多样化。综合运用会议、简报、培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引导村民自查自纠,自觉接受处理。五是集中处理法治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处罚办法及标准,对各违法建筑进行相应处理,完善农村建房的规划和用地审批制度。
(龙游县府办)
▲龙游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教育多元筹资机制 一是确立以政府财政为主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和完善基础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去年该县教育经费投入1.92亿元,其中预算内经费投入1.70亿元,确保教育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二是探索以招商融资为辅的多元筹资形式。以改革的思路、经营的方法、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努力构建教育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教育项目的投入。引资5000万元创办华茂外国语学校和实验幼儿园,吸纳民间资金900余万元实施农村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银教合作”融资1.3亿元,积极与发达地区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去年该县教育基建共投入2亿多元。三是构筑以监督管理为重点的国资营运管理体系。组建县教育发展总公司和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资本运作,实行专项资金直拨制度。
(龙游县府办)
▲开化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日前,开化县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县拟调整16个乡镇行政区划,新设8个乡镇,形成9镇9乡的乡镇行政区划,8个工作组已进驻乡镇开展工作。行政区划调整是开化县农村税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在一个月内完成。
(开化县府办)
▲开化建立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实行“三优先”。一是优先受理。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二是优先调查。对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拒绝举证或举证予以否认实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三是优先认定。在调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在决定下达当天向申请人发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当事人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补证有困难的,人事劳动部门通过向用人单位要求举证及现场调查取证等予以帮助。
(开化县府办)
▲常山县实施“两大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成效显著 常山县2003年正式启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通过废旧矿山生态环境平整复绿工程和公益生态林工程建设,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据第三次全省水土流失遥感普查公布的资料,该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99.08平方千米,比2000年全省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时减少了38.19平方千米,下降了16.1%。
(常山县府办)
▲常山县五项举措加快旅游发展 一是树立品牌意识,推进景区深度开发。积极做好三衢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现有景区的深度开发,通过增加人景互动的游乐项目,增强各旅游景点的娱乐性、参与性,不断推陈出新,努力培育生态观光型与休闲度假型相结合的优质品牌。二是立足“区域大旅游”观念,依托周边景区的知名度,利用区域毗邻优势,建立完善区域旅游线路网络和协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的江西省著名风景区婺源、三清山合作,将三衢石林景区、金钉子国家地质公园等景点组进旅游线路。三是加快推进旅游小商品开发。立足地方特色,突出带动效应,把“小商品当作大产业”来抓,进一步丰富旅游产业内容,延长产业链。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旅游商品开发、制作、销售。四是倡导“政府引导、各方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抓好宣传促销,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五是积极引导本县各家旅行社和旅游涉外酒店与上海、杭州等旅行社签订边际游玩吃住协议,引导游客“游玩在周边、吃住在常山”,合力打造边际旅游中转集散地。
(常山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