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138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度市级机关年终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衢委发[2005]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年终总结、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以衢委发[2005]27号《关于市级机关200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和市考核办下发的《衢州市级机关200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市党工委[2005]31号)为依据,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简化程序、重在总结的总体要求,对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鼓励先进,鞭促后进,强化市级机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为做好2006年度工作打下基础。
二、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总结、自评和申报(12月21日-12月31日)
总结、自评和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
1、个人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规定要求进行。
2、部门总结、自评、申报程序:召开部门党委(党组)会议,总结评估部门工作,根据200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考核细则规定的考项、内容、评分标准,逐项打出初评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总结部门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班子初评结果,组织干部进行评议;在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好《2005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申报表》。
3、由部门向市考核办申报自评结果,需要上报材料:
①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②超额完成重点工作加分和特色工作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2005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申报表。
以上材料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市考核办(市直机关工委)。招商引资相关材料报市招商局。
(二)抽查考核(2006年1月4日-1月12日)
1、考核形式。市考核办组成三个综合考核组分别到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的面不少于被考核部门数的30%。未抽查到的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书面审核。
2、考核内容。衢委发[2005]27号《关于市级机关200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和市考核办下发的《衢州市级机关2005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市党工委[2005]31号)规定的考核内容。
(三)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2006年1月20日前)
市考核办将各部门审核评分结果汇总,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市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市本级全局工作实绩,最终评定市级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
考核年度内新设的部门,考核奖金发放由考核办提出意见,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三、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度总结、考核是市委、市政府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是转变作风,增强各部门全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能意识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考核前要认真研究,作出部署,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确保整个工作严肃认真按时有序地进行。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年终总结、考核中,重点是总结经验,分析差距,进一步理清思路,开拓创新,为新年度开创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对涉及加分的项目要有理有据。
3、严格标准,按时完成。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衢委发[2005]27号、市党工委[2005]31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搞好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市考核办要认真组织好综合考核抽查工作,坚持标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年度总结考核工作。
附件1:考核部门分类(见PDF文档)
附件2:2005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申报表(见PDF文档)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