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5〕10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衢政发〔2005〕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是加快“数字浙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深化农技110工作、提高“三农”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农户通过“浙江农民信箱”(以下简称“农民信箱”)可以实现网上联系、网上推销、网上获取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气象消息、农产品市场信息以及向各级政府和部门反映情况;企业通过“农民信箱”可以实现网上采购、网上促销;政府通过“农民信箱”可以实行民意调查、问政于民。“农民信箱”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并采用实名制注册,具有很高的可信性、可靠性、实用性,方便农民掌握运用。为此,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立即建立领导小组、实施小组,配强配齐力量,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强化督查,确保“农民信箱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力争走在全省前列。要将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列入政府考核指标,对实施“农民信箱工程”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二、全面发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农民信箱”的功能和效益,发动广大农民积极申请注册“农民信箱”。在发展注册用户时,要鼓励涉农企业、农副产品市场、专业协会、各类经纪人和农业服务人员带头申请注册,努力把“农民信箱”系统建设成为一个覆盖全市的农技服务平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与农民对接的电子商务平台,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电子政务平台,衢州与外市交流信息的合作平台。省政府要求全省在2008年“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到100万户以上,我市有较好的农业信息化工作基础,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提前完成省下达任务。要求到2005年底,每个县(市、区)的注册用户数达到2000户以上;到2006年底,每个县(市、区)的注册用户数达到1万户;到2008年底,全市注册用户数达到10万户。有农技110村级终端的行政村都要建立用于上下联络的电子信箱。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农民信箱”系统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政府组织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等承担推广应用任务。
市、县(市、区)涉农部门要选定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管理员或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和科技人员的信箱注册工作,及时向“农民信箱”平台提供相关公共信息,其中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做到每周更新。财政、广电、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民信箱工程”建设。
各地要抓好系统管理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技能,再由他们去辅导用户。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由市培训到县,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镇培训到村。同时,各地要创新培训方法,深入贯彻“以用促建”的指导思想,尽快把使用“农民信箱”能产生效益的经济主体发动起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各级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信箱”的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了解“农民信箱”、掌握“农民信箱”、使用“农民信箱”;各县(市、区)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组织乡镇联村干部、农技人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志愿人员集中一段时间,下乡上门服务,为农民申请注册“农民信箱”提供方便,及时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迅速提高“农民信箱”的覆盖面;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事例,引导农民、经济主体用好“农民信箱”,使“农民信箱”在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