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副市长就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交织并存问题对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50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张波副市长就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交织并存问题
对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7月15日,张波副市长在二季度金融联席会上,就解决当前企业反映的贷款难(资金供应不足)和金融部门反映的难贷款(资金需求不足)问题,对参会的金融机构和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统计局、建设局等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一、金融部门要千方百计抓存款,抓资金增量,积极引进外地资金,积极开展票贴现业务,满足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要高度关注因银行规范发展和地方经济加快发展不匹配造成的资金供应不足和资金需求不足交织并存的问题,加强银企对接,从银行角度帮助项目业主和企业做好项目工作和申贷工作,下半年要加大加快信贷投放的力度和速度,保持信贷平稳增长,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强化金融要素支撑,保持银行信贷的合理适度投入,尽最大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业直接对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每家银行3季度前完成与300家企业直接见面,以各县(市、区)、市开发区为单位,各自召开银行信贷评审条件信息发布会,宣传信贷政策、贷款程序和条件;市、县行信贷工作人员或邀请省行负责审贷的领导为我市企业和项目业主讲授信贷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当前信贷的要求,让金融机构特别是省行更了解我市的项目和企业。市里媒体和政务动态上要及时反映报道银企对接情况,形成良好的银企对接氛围。
2、高度关注410产业和“六大百亿”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和经济主体做好优质项目,特别是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项目的包装申贷工作。
3、要主动与上级行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大力宣传和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特别是各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特殊政策,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市场,想方设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金融机构要加强相互合作,对因规范管理和政策性因素暂时不能安排贷款的项目,进行拼盘放贷,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和企业资金链不断裂。
5、金融机构要深入企业,与企业开展一对一交流,帮助企业解决临时性和阶段性的抵押担保问题。
6、加强对银企签约项目进行逐个衔接、落实和跟踪,强化服务,促进项目资金尽快到位。
7、对各县(市、区)的贷款要相对平衡,保持合理的存贷比,尽量与各地GDP和新增GDP在全市的占比相匹配,促进我市区域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8、在加强内控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鼓励和激励机制,信贷工作人员待遇与信贷量挂钩,切实改变当前存在的惜贷现象。
二、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和配合,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合力推进项目落地和建设,帮助企业做好资金筹措工作,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快速协调发展。
1、建立项目推进协调制度,加强项目工作。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帮助解决项目落地前的各个环节,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为融资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项目落地后,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对确因银行资金原因影响了项目进度的,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2、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对资金供应和资金需求问题的分析,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资金问题,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市领导决策,并及时与金融部门沟通,帮助解决相关问题。经济主管部门还要协助银行做好银企对接工作,促进双方了解和沟通。
3、切实重视新出现的贷款法律风险问题。经济主管部门要及早研究,尽快提出应对方案,与金融机构、企业共同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合理规避贷款法律风险。
4、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调控,财政性资金要和各金融机构存贷比挂钩,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支持,确保辖内金融资源相对合理和稳定。
5、加强对外来企业的服务。对外来企业租厂房抵押不足,一时又找不到互保的,市开发区和高新园区要利用可控手段,组建平台,帮助其融资。
6、鼓励和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充分利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问题。
(市府办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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